录取原则
第六条 我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在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市、区),我校遵照该省(市、区)的要求进行录取。
第七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第八条 我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我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火电厂集控运行等10个专业均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九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6500元/年。
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1373333,61373100,61373097,68501478,68505188
学校网址:http://www.cqepc.com.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xx.cqepc.com.cn
E-mail: cqdzzsc@126.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